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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使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商贸网和企业的信息、资源得到最大的开发和利用,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及保护上网企业与网站的合法权益,现制定以下网站与企业的联系制度:
1、企业在佛山电子信息商贸网一站所发布的产品信-息、广告及文章、论点都必须遵守我国法律、法规,并保证真实,企业所发布的所有信息、文章自负。网站将信息发布上网前,有权审阅,若发现有违规行法规的不予上网发布。
2、企业应指定一名信息管理员(简称:信管员)与网站的网管员保持联系,以保证网站与成员企业的信息、及时更新。
3、信息管理员应定期或根据企业的变化情况填写企业联系表,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与网站取得联系。
4、网站由专人负责与企业的联系,随时把企业的产品信息、广告、技术咨询、企业动态、人才招聘等上网发布。
5,网站应定期把网上的商贸信息、新技术信息、国家新政策等,以期刊的形式汇总反馈给企业信息员。
6,网站高度重视商品质量和售后.服务,随时把顾客的建议和意见直接反馈给上方企业。
7、网站可随时协助企业信息、员进行网上产品推介和调查,技术求教、人才招聘等工作。
8,加入网上商场的各企业,都有义务及时答复和处理顾客的咨询和问题。
9,本联系制度对会员企业和其它申请加入网站的企业同样有效,并作为网站经营规则严格遵守。
2000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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